長春中醫藥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實施細則
日期:2013-04-15 14:53:09 瀏覽量:0 操作>>
為提高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保證生源質量,規范和完善研究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和省招生辦的有關文件要求,結合長春中醫藥大學實際,制定2013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復試、錄取規則。
一、招生原則
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寧缺勿濫。
二、管理機構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辦公室設在研究生學院,負責協調和處理復試、錄取日常工作。
2、各學院組成復試工作小組,根據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依據統一的復試原則,確定復試辦法、復試時間、學科復試人員組成,并報研究生學院備案。
三、復試時間
2013年4月10日——4月12日
四、資格審查:
由研究生學院對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考生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為學生證)、身份證與報考信息是否相符;政審表等。
五、復試內容及方式
根據教育部關于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文件精神,設定本次碩士研究生錄取滿分750分,其中初試成績500分,復試成績250分?偝煽=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
(一)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基礎課、專業課考試和綜合情況測試(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和學科組面試)。
(二)考生參加復試的原則:
1、初試成績符合所報學科、專業國家規定的最低復試分數線。
2、采取差額復試的原則,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以專業需要、初試分數、畢業院校、申請調劑時間等綜合情況接收調劑考生參加復試。
(三)專業基礎課、專業課考試:
專業基礎課、專業課考試一律采取筆試形式,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二門課程總分為200分。
(四)綜合情況測試:
包括學科組面試和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學科組面試由各學院組織,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由研究生學院組織。
其中:學科組面試成績滿分為30分,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成績滿分各為10分。
1、學科組面試要求:
①面試過程中要了解考生在筆試中了解不到的內容,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等方面的考查。
②面試采用按項賦分、分別統計、綜合評價、定量排序的形式進行。
③面試內容參照《長春中醫藥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表》中的具體要求,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
2、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
(1)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由研究生學院統一組織。
(2)聽力水平測試為筆試,時間為20分鐘,滿分為10分。
(3)口語水平測試時間為5分鐘,滿分為10分,每位考生單獨進行。
六、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1、按照要求,對符合參加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嚴格進行筆試加試,試題為一級學科覆蓋的兩門以上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
2、筆試加試滿分為100分,時間為2個小時,加試成績不計入考生總成績,60分為合格,未達到60分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體檢工作
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號)進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根據《201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中第六十一條 招生單位要充分利用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擬錄取工作
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總成績,結合考生科研創新潛質、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1、復試總成績及面試成績合格;
2、按總成績排序,確定錄取名單。
擬錄取名單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審定并公示后的名單上報吉林省招生辦。
十、未被學校錄取的符合B類地區復試線的考生,研究生學院積極協助其進行調劑工作。
十一、推進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督。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1號)要求和吉林省研究生招生工作會議精神,2013年長春中醫藥大學將大力推進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公示以加強社會監督。
十二、招生錄取全過程接受學校紀委的監督。
監督電話:0431-86172525;86172413。
電子郵箱:kjming21@163.com